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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8-05-16 11:23:47 | 浏览次数: |
为巩固扩大2017年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成果,按照《2018年全省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总体部署和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四个意识”,聚焦“四风”问题,以崇法治、重诚信、提效率、树形象为主要目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我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顿重点 以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为切入点,重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表现,特别是《2018年全省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的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合法承诺、不履行生效合同协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和裁决,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政府和部门及个别工作人员违反政策法规乱答应、乱承诺,造成政企双方合同协议无法履行的问题;政企双方合同协议履行不到位并引起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优惠政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问题。坚持从严从紧、深纠细查,确保专项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步骤措施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4月至5月) (一)制定方案。按照《2018年全省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梳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岗位工作职责,明晰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责任到人,精准实施,取得实效。同时,将《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抄送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推动全系统全面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对照“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重点聚焦“四风”新表现,对工作中涉及向企业作出承诺、签订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对合同(协议)内容逐句逐条进行分析,查找内容出处依据,对存在争议、表意模糊或与现行法律相悖的条款进行整理。指导督促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尤其是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自查自纠。 (三)投诉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网上投诉举报直通车,立足网上举报平台和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施行投诉举报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问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记录及时跟进。 (四)建立台账。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对照自查和受理的问题进行划分,逐条逐项归类整理建立清单,形成台账,经分管领导领导审定后,5月15日前将《省安全监管局与企业签定合同(协议)事项清单》、《省安全监管局会议承诺事项清单》报送省局人事培训处。 第二阶段:整改督办(6月至10月) (一)自查自纠。根据汇总形成的台账,认定失信违诺事项和清理整顿内容,对排查出的政府失信违诺事项逐项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探讨,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确定办理时限,依法依规解决。 (二)全面督查。不断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督办落实力度,拉出“责任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做到“马上就办”,坚持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深入调研。结合失信违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随机走访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直接监管和服务外包企业、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团体,听取意见,查找不足,分析梳理制定改进措施。 (四)集中攻坚。针对突出问题,尤其是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和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基层有能力化解的,明确任务,限期办结;超出基层化解能力的疑难事项,由基层写明具体情况和处理困难原因,报送局人事培训处,汇总整理后提交局会议或牵头会商解决。 (五)失责处理。对专项清理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转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规定问责;对进展缓慢、效果不好、落实不力的部门公开通报;对认定的失信政府和工作人员,转同级人社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18年11月) 每季度对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查摆、措施制定、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划出档次,公开通报。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清理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机关专项清理工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 (二)严肃督导问责。抓好整改督办,把加强监督检查贯穿清理工作全过程,用好情况通报等载体,定期通报反馈。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清单台账进行严审,挂账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开展对照剖析,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对反馈问题、反面案例每季度集中通报一次,扎实推动专项清理工作。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的强大舆论声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局网站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积极编发简报信息,向省直机关深化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和省内主流媒体投稿,宣传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局和全省安监系统清理工作中的好做法、新成效,持续不断地进行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以端正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中。 附件: 1.省安全监管局与企业签定合同(协议)事项清单 2.省安全监管局会议承诺事项清单
黑安监办发〔2018〕15号附件1.docx [下载] 黑安监办发〔2018〕15号附件2.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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